【导语】: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预审办理资料
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预审办理
基本信息事项名称: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预审办理
法律依据:1、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
2、《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服务程序: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预审办理.doc
办事地址:教育局三楼
申报资料《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8开纸正反面打印表格,贴两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相片,再另交两张二寸登记相片,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同底);2、学历证书原件(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毕业成绩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5、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6开纸打印表格),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鉴定。8、《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6开纸正反面打印表格),由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注:申请高中(中专)资格认定人员可从黄石教育信息网下载体检表,见附件2)9、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者,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申请材料,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